工作需要站着完成。
一天十六个小时下来。
两条腿又酸又疼。
脚底板也是一层一层脱皮。
说实话,确实很辛苦。
比在乡下种地还累。
可是当三千多块钱的工资拿到手里的时候。
所有的不满和疲惫都一扫而光。
在那个年代。
种一年的地也挣不来三千块钱。
我和妻子愈发坚定要留下来的决心。
一晃三年的时间就过去了。
我和妻子也从最初的小工变成了熟练工。
然后当上了带班组长。
每个月都能拿五千多。
我们开始考虑去留的问题。
是再干几年攒点钱回乡下盖房子?
还是留下来努力当上城里人?
事实上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打工者来到城市后。
都想要留下来。
向往车水马龙高楼林立的繁华。
是穷人的天性。
只有不为生存烦恼的人。
才会追求田园牧歌。
我和妻子也一样。
商量了几次,意见都是一致的。
能留下来,就尽量留在城里。
实在不行,也要多干几年多攒点钱回乡下。
那几年正是电子产业蓬勃发展的时候。
厂里的生意好到爆炸。
光是订单都能排到半年以后。
车间昼夜开工,机器和工人二十四小时连轴转。
底薪翻了三倍。
加班补贴也上涨了一倍。
即使这样,还是人手不足。
在厂里工作根本不缺加班的机会,只缺愿意加班的工人。
原有的厂区开始扩建,车间也在不断增加。
我和妻子挣的钱也越来越多。
然而世事难两全。
工厂变大了,我们两口子见面的机会也少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