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不耐烦地打断:“麻烦你说的直白点。”
护士长朝我一推报告单,“想活命,就得摘除肿瘤。摘肿瘤,你会失忆。”
我想活命,可我不能失去记忆。
我不想忘记于初微。
22岁的于初微爱上了我,24岁她成了我的另一半。
我曾经不止一次问她:“我是个被幸运之神遗弃的人,你当真想好要和我在一起吗?”
我闭上眼,脑海里反反复复都是初微彼时坚定的神情。
“巧了,我一向比旁人运气好。你和我一起,你也会被幸运女神垂青~”
初微你瞧,你一走全世界都乱套了,我又变回了那个被命运遗弃的人。
所以当周董委婉地问我,项目是否还有更合适的人推荐时,我毫不犹豫地举荐了老张。
成年人的世界,我顺着周董的意思,双方都有台阶下。
倘若我揣着明白装糊涂,这条我千辛万苦搭上的线,只怕说断就断了。
人总归还是要给自己留点体面的。
月末,公司的财金链接连出现赤字,我无比沮丧地宣布公司需要裁人。
旁人宽慰我,人生有起有落,不必计较一时。
我却心知肚明,我田梣这辈子的风光已经过去,没有于初微,我永远都只会是那个会为五斗米折腰的田梣。
工作的失利加上身体每况愈下,我却越来越清晰地意识到,原来潜意识里,我爱得初微入骨。
老张几次来看我,都劝我去见见心理医生。
我苦涩地摇了摇头,医生也是人,能救我的只有于初微。
没了工作,突然绷紧的神经被骤然松开,生活的每一帧都被无限放大。
我开始怀念于初微,怀念她煲的齁甜齁甜的玉米羹;总会烤焦的早餐包;棉质、略显幼稚的海绵宝宝睡衣;甚至梳妆台上她留下的一缕发香。
有人说,最彻骨的怀念方式就是变成那个人。
于是,我尝试着做所有于初微乐此不疲的事。
12
比方说,下厨房。
于初微偏爱甜食,我则倾向寡淡。
但从这一刻起,我做任何菜都习惯性地多添一勺糖。
于初微爱养花,家里所有能下脚的地方都被我摆上了花盆。
最后,也是最重要的一点,我开始修复我和初微爸妈的关系。
从最初的怨毒谩骂、到最冷漠的无视羞辱我都承受了。
他们不想见我,我就把东西放在门口,在经历无数次东西被扔进垃圾箱后,两个老人终于,没再扔东西。
转折是有一次我去给老人送鸡蛋,正好碰上于煜城慌慌张张地出门,一问才知是丈母娘高血压犯了,头晕得厉害。
我二话不说,背着老太太就朝医院去。
那天风雪很大,路上车都堵得动不了,风雪直往人眼睛里钻。
脑海里只有一个执念,快点,再快一点,这样微微也许还有救。
我背着丈母娘一口气跑了十公里,直到交到医护人员手中。
我终于体力不支,一头栽倒在急诊大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