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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非是凑近仔细查看。
否则,根本就看不出来戴了面具。
而且,这水母面具,十分贴肤透气,还有滋润皮肤的功效。
佩戴上后,不会有丝毫的不适。
对她这样的公众人物来说,简直就是出门逛街的必备神器。
于是乎,本打算吃完大餐就回家的她,临时改变了主意,非要拉着众人去逛街。
可怜的老丁和林昭,就沦为了保镖兼拎包小弟。
逛街,似乎是女人与生俱来的天赋。
林昭实在想不通。
平时走几步路都累的要死要活的女人们。
为什么踩着高跟鞋一逛就是好几个小时,却一点都不觉得累。
好吧。
这是个很深奥的哲学问题。
不是他这个哲学系的本科生能够研究透彻的。
在逛到亿达广场时。
拎着大包小包的老丁累的实在是招不住了。‘
一屁股坐在大门口,打死都不愿意进去。
林昭这才想起,现在的老丁,仍处于虚弱期,身体素质还不如正常人呢。
索性陪着他一起把买的东西送回车里,让老丁就在车里歇息。
而他,则继续跟着众女去逛街。
不是他喜欢逛街,而是众女个个千娇百媚。
北都的治安再好,也难免会有见色起意的人。
刚到三楼珠宝柜,就看到一个衣着不凡、阳光帅气、身材高大、长相俊朗的青年,正笑容满面的跟在齐清的身后。
“亲爱的,你来了。”
满脸假笑的齐清诺见到林昭,就跟见到救世主似的,毫不避讳的伸手挽住他的胳膊。
林昭满脸懵逼,不知道姐姐在唱哪一出。
可随即发现,虞夜妃等人都在悄悄冲他递眼色。
他这才反应过来。
看来,姐姐是遇到了烦人的苍蝇,在拿他当挡箭牌啊。
既然姐姐要摆脱这家伙的纠缠,他这个当弟弟的自然是义不容辞。
于是,伸手揽住齐清诺的纤腰,故作疑惑的道:“宝贝,怎么了?”
那俊朗青年眸中闪过一抹阴翳之色,但却掩饰的很好。
露出阳光的笑容,主动开口道:“小诺,这位是?”
齐清诺皱了皱眉,似乎对小诺这样的称呼很反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