胭脂虫可是上好的天然染料,红色在自然界得来不容易,她以前做标本的时候就发现,很多花,看着鲜红,可是汁液一挤出来,未必就是红色的,好些都是黄色的。
如果能用这个来制布,或是制胭脂口脂,一定能卖出好价钱。
想到这里,盛屏静不下心了,“文嫂子,你在哪里发现的?”
文杏朝左边一指,盛屏放下手里的仙人掌,马上跑过去,把碍眼的灌木丛植物掀开,在一片狭小的石缝里,果然生长着三株仙人掌,其中有一株,每一片仙人掌上面像是蒙上了一层纱,仔细看就能发现那些不过是胭脂虫的遮掩,轻轻剥开表面的那层白色的纱,胭脂虫就漏了出来。
盛屏很想把它挖回去养在家里,可是它浑身长满了长长的尖刺,她根本下不去手,而且她也不敢保证能养活,要是死掉了,可就太浪费了。
盛屏空手回去了,继续处理仙人掌。
老刘头把已经烤熟的仙人掌递给盛屏,“你没吃过,你尝尝看。”
文杏也笑着看着她。
盛屏就接过来,咬了一口,没什么味道,但是也不难吃,“还可以。”
老刘头和文杏笑了。
吃完了饭,又要继续赶路,可是盛屏犹豫着还是想着把那一株仙人掌带回去。
文杏看她念念不舍的望着山,“怎么了?你还想摘点儿?”
盛屏摇头,“我是想摘一株仙人掌回去养,文嫂子,你可能不知道,那上面的虫子可是好东西,万山镇不少富贵人家的女眷都是用那虫子制成的胭脂、口脂呢。”
文杏惊讶了,“这倒是没听过。”
她也望着那边,想了想,“那我们就摘一株回去。”
“我怕养不活。”
文杏摇头,“我娘家后院的山上,以前长了很多仙人掌,我经常摘了在院子里玩儿,玩儿完就丢在地里,不用人管,它自己就长大了。”
盛屏想跟她解释,她是怕养不活胭脂虫,可是看文杏已经往那边去了,她也跟着去,想着,万一呢,万一养活了,那可就多了一门可以做的生意,这是野生的,本来就是没有成本的东西,没必要想这么多。
两人合力把长满胭脂虫的那株仙人掌挖了出来,为了防止损坏,特意铺在观音树上,一路小心照看着,等到了村里,盛屏让文杏带回家养。
“文嫂子,你比我有经验,你养着吧。”
文杏也不推辞,“行,我一定把它养得好好的,可这虫子怎么办?”
盛屏道:“暂时先这样,我过两天去找你。”
三人进入村子,经过湖泊,路过几座荒山,顺着小道走下去,看到原本狭窄的视线陡然变得宽阔了许久,他们在高处站了一会儿。
只五天的时间,村里人已经削平了两座山,而那些碎掉的岩石,被牛车拉着铺在地上,把两边的地势拉平。
这个速度让盛屏心潮澎湃。
三人说了辞别的话,回了各自的家。
盛屏掩饰不住喜悦,看到一塌糊涂的后院难得没有感到心累。
王大娘从厨房出来,见着她了,很高兴地招呼她过去她那里,“鸡下蛋了。”
盛屏看到长案上摆着一篮子的鸡蛋,粗略数来有五十颗。
王大娘问她,“是要孵成小鸡,还是卖了?”
现在这个天气孵化估计是不成了,而且现在的母鸡已经算多了,再多,粗粮不够喂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