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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0220(第13页)

程之遥最喜欢的就是赢过那个曾经的“传说”。赢了之后,再云淡风轻来一句“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嘛。”

一点恶劣的小趣味。一种暗暗的优越感。

感觉好极了。

她就是那种超臭屁的小孩,少年天才,成绩很好,人也骄傲,眼睛长在脑门上,只往上看,从不往下看。

只不过在别人面前她总会装得很乖很谦逊很有礼貌。但在亲近的人面前,譬如在妈妈和老师面前,她的小尾巴就会大咧咧露出来,翘到天上去了。

“那些人都好笨!嘴上夸着多厉害多厉害,我还以为能有多厉害呢!其实还是那么笨!太笨了!”她咯咯笑着说。

这世上除了妈妈和老师,几乎每一个人都曾被她评价为“太笨了”。

这一点被很快地纠正过来。她后来知道说别人笨是不对的,便不说了。但是嘴上不说,心里却还是止不住想。

太笨了。还是我最聪明。每赢一次,她都止不住地有点得意。

她喜欢当第一,像收集邮票似地收集着各种第一。

几乎成了某种强迫症似地爱好了。

到最后,仅仅学习信息学已经无法满足她的胃口了。当知道数学是五大学科竞赛之首时,她又跑到老师面前,嚷嚷着要参加数学竞赛。

郑文娟给她批试卷的手一顿。

“你问过你妈妈没有?”郑文娟问。

“当然问过了!我妈妈说了,只要有益于学习的事,她都支持!”程之遥得意地晃着小脑袋道。

郑文娟沉吟片刻。

数信双修。倒也不是没有先例,而且这两个学科也有互通之处。

但是这样对个人精力分配和资源支持的要求就很高了。

郑文娟看了眼前的女孩一会儿。她十二三岁,像竹节似地往上抽条着长高,人也像竹子似地,昂着小脑袋,笔挺中带着傲气。

郑文娟摘下眼镜,捏捏鼻梁,无奈地笑了笑。

然后问了她一个问题:

“我问你,你到底是真喜欢数学呢,还是觉得如果能拿两门金牌,听起来很厉害很有面子呢?”

“我、我……”程之遥眼神游移片刻,又昂起脑袋,“那喜欢数学和觉得拿金牌有面子又不冲突!”

老师笑着摇着头。最后说:“行。你想学,那就学吧。”

于是就开始学数学竞赛。妈妈在学习这件事总是全力支持,老师也帮她找了水平很高的教练教她。两门学科到底是有共通之处,她最后参加初中数学联赛,成绩相当不错。

结果过了段时间,程之遥又找到老师。

“我还想再学门物理!”她昂着脑袋说。

郑文娟这次不笑了。

“再学一门,三门兼顾,你能顾得过来?”郑文娟问她。

“顾得过来啊。”程之遥十分自信,“而且啊,有什么难的……我就随便学学,用脚趾头学学都比那些人考得好!”

“心浮气躁!”老师皱眉批评。

程之遥根本不当一回事。她觉得本来就是这样,自己说的是事实啊。

郑文娟看她这副翘尾巴的小样子,知道这孩子傲劲又上来了。

她微微叹了口气,然后缓声说:

“智商140以上的就是高智商人群了。人群中,大约有0。5%的人智商超过140。咱们全市总人口二百多万,智商在140往上的,不说上万也有几千。我问你,为什么别人都比不上你?”

“还能因为什么。要么是没我聪明,要么是没我努力呗。”程之遥理所当然道。

郑文娟听得又想皱眉又想笑:

“你这孩子。太狂了。”

程之遥一点也不觉得这是批评。只洋洋自得:

“狂也要有狂的资本啊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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