串爆竖起大拇指:
“金爷你也太谦虚了,你的紫微斗数就连大师傅们都赞不绝口。”
“你的识人之明是我们这里第一的。”
众人齐齐点头。
该说不说,金爷的识人之明全江湖都闻名。
当年他退下来的时候,力排众议,推举了林耀昌,五年之后,新联盛在林耀昌的带领下突飞猛进,稳稳地江湖十大。
光是这一手,就称得上识人无双。
混江湖的最怕后继无人,也最怕所托非人。
就比如东星的骆驼,竟然养了三个白眼狼,那可不倒霉吗?
不但他自己身死,就连紧急选出来的第四任龙头阿本,还有前去吊唁的东星叔父们都被乌鸦三人杀了个干净。
好在水灵已经回来了,安稳了东星的人心。
可要说实话,要是水灵不拿出大动作,东星搞不好就要掉出十大。
邓伯难受啊,这不是他想要的。
要是能够组建起反对洪兴或者说不用反对洪兴,只是反对靓坤、林枫的联盟就好了。
邓伯很欣赏靓坤,他也很欣赏林枫。
在他看来,这两人都是一时的俊杰。
然而人家两兄弟是洪兴的,不是和联盛的。
这就难受了!
有一句话怎么说得来着?
彼之英雄我之仇寇。
靓坤和林枫越是出彩,和联盛将来面临的压力越大。
更令人恐怖的是林枫今年才二十岁。
二十岁就已经名满江湖,威压诸多社团,那三十岁呢?
江湖上还有能与他争锋的人吗?
邓伯难受在这里,于是颇为不甘心地问道:
“金爷,你如此看好阿枫?”
金爷微笑道:
“前段时间我新联盛家门不幸,出了一个着红鞋洗马榄的叛徒,好在在阿枫的帮忙下,叛徒被家法了。”
“为了感谢阿枫,我给他批了一命。”
串爆感叹道:
“阿枫好运道啊。”
“你的批命可跟那些大师傅有的一拼。”
邓伯连忙问道:
“阿枫的命运如何?”
金爷遗憾地摇摇头:
“阿枫的命格太贵,我是自不量力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