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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4 章(第2页)

孟纪淮:“那当然了。大哥也不是万能的,现在大哥连你都没太看明白。”

看不明白那就对了,麦恬心里偷着乐,面上懵懂:“我十八,大哥二十八,整整大了我十岁,在大哥面前,我不过就是个黄毛丫头罢了,有什么看不明白的?”

“说不清,总之,就是觉着你跟别的小姑娘不一样。”停顿几秒,孟纪淮补充道,“很不一样。”

麦恬眼也不眨瞧着他:“哪里不一样?说来听听嘛!”

孟纪淮想了想,笑道:“星月手链你是喜欢的,对么?它很贵,如果你不喜欢,或者不敢收,即便我亲手给你戴上去,你还是会摘下来,可你没有。说明你并不排斥金钱,也不认为自己配不上这种奢侈品。

“现在你浑身上下最贵的穿戴,就是这条手链。衣服、裤子、鞋,总价加起来估计不超过三百,你穿着廉价服装,却没有散发出丝毫穷酸气,反倒有种浑然天成、不卑不亢的自信。

“你出生于普通家庭,但你绝不是普通女孩儿。你有十八岁女孩儿特有的那份纯真,也有这个年纪的孩子稀缺的那份成熟。

“我很少在一个人身上看到纯真与成熟并存。通常情况下,要么是纯真而懵懂,要么是成熟而世故,只有你,纯真而成熟。你——”

孟纪淮蓦地顿住,及时收住最后一句话。

你太有魅力了。

他相信这句话即便不说出口,麦恬也能意会。

麦恬默默看着他笑,等他说完,坦言道:“大哥说得没错,我喜欢钱,我想赚钱,但我赚钱的目的,绝非为了大手笔挥霍出去。

“我对昂贵的东西没多大兴趣——没有抨击喜欢奢侈品和高消费人群的意思,这只是我的个人偏好罢了。一样东西之所以能吸引我,最重要的不是价格,而是我是否发自内心喜欢。

“很小的时候,我就对很多东西祛魅了,包括金钱。我渴望赚钱,不是因为钱有多美好,而是因为钱能为我所用。当我拥有了财富,我会拿钱去干自己想干的事,买自己想买的物件,哪怕有天我成为全球首富,商场有条华丽昂贵的裙子,我不喜欢,照样不会买;路边有个摊子炸串很好吃,想吃我依然会去吃。

“我是女人,从小听到太多刻板的陈词滥调——女人永远缺口红;女人永远缺衣服;女人永远缺双鞋……社会对雄竞概念的定义简而言之就是搞钱、搞学习、搞事业、力争上游,又把比美比柔比谁更讨男人喜欢看作雌竞。

“哦,一个女人认真赚钱,意味着她参与雄竞了;一个女人认真化妆,意味着她在参与雌竞……不是,这对么?这真的对么?

“为什么雌竞不能是搞钱、搞学习、搞事业、力争上游?为什么雄竞不能是男人之间比貌美比体贴比谁更讨女人喜欢?

“当然了,这只是我个人的理解,我的理解很主观,很狭隘,不强求大哥认同,咱们求同存异。话又说回来,我从来都没兴趣参与什么雌竞雄竞,非要竞,我只跟自己竞。

“今天的我比昨天的我进步一点点,哪怕只是一丁点,我就满足了;当下的我比前一秒的我更快乐,多么令人欢欣鼓舞的事啊!

“女人的快乐,不应该跟这样那样的物件挂钩。谁喜欢口红、喜欢漂亮裙子、喜欢名牌包包,如果这些东西真的能让她快乐,那就遵循本心去买,这没什么不对。

“但是,谁也不能要求不喜欢这些东西的女人喜欢它们,谁都没有权力定义不喜欢这些东西的女人就不算真正的女人。

“大哥感受到的,我那份不卑不亢的自信,来源于我对自己那份真切实在的爱。不久前,我在一本叫做《基层女性》的书上看到这么一段话——

“‘真正的爱自己,就是勇敢地为自己的生活作选择,从生活的小事开始独立自主,勇敢地面对选择带来的结果,并勇敢地承担责任,去经历,去成长,努力把命运引到自己想要到达的地方……当你欣赏自己,爱上自己的那一刻,你的生活才算真正开始。’

“大哥,我很爱很爱我自己,无论别人爱不爱我,无论别人怎样议论我,都无法撼动这份爱分毫。孟家的千金也好,公主也好,都不影响我对自己的认知。我爱自己,并深知自己值得被爱,这与别人给我的任何身份毫无关系。”

最后一段话,麦恬说得铿锵有力。这是一番剖白,也是一种表态——

孟家对我好,我感激,但我依然还是我自己,永远选择做自己,永不放弃爱自己。

孟纪淮淡淡看着她,许久不言语。

他头一次在一个人身上感受到雌雄同体的具象化。

他忽然发现初见麦恬时,自己对她动的那份念想有多可笑。

一个姑娘清醒理智到这般地步,不会成为以男为大的小女人,只会拥有甘愿为她付出一切的裙下臣。

越是这样,越激发起他心底那点不可告人的征服欲。

他看着这张清丽面庞,压制住此刻不合时宜的原始欲望,暗暗起誓:自己要爱她,疼她,护她,一辈子。

一辈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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