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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辞回来的时候,我坐在沙发上,物业经理站在茶几前一脸歉意。
孟蔓在一旁双手环胸,满脸的不屑。
陈辞漫不经心的走了过来,想要坐在沙发上。
「我让你坐了吗?」
他又搬来凳子坐在一旁。
我这暴脾气。
我直接站起来一脚踹开,他屁股着地摔在了地上。
「余薇薇,你发什么神经啊!」
「陈辞,谁允许你卖我的房子的?」
「你把钥匙给我了不就代表把这房子给我了吗?」
。。。。。。
真会找歪理啊。
经理给他科普起了法律知识。
「陈先生,您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财产侵权。。。。。。」
陈辞一脸的不在乎。
「去告我好了,反正钱我已经用来买蓝宝石项链了。」
死猪不怕开水烫,不见棺材不落泪。
陈辞被以前的我惯坏了,这事我知道。
但我不知道此人大脑小脑都退化了。
连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懂了?
陈辞叹了口气:「薇薇,你舍得我坐牢吗?反正你这房子空着也是空着,不如卖给有需要的人,还能解了我的燃眉之急,这不是一举两得吗?」
「就是啊,我觉得阿辞说的有道理。」
我笑了:「那我还得谢谢你了?」
「倒也不必,那五百万你不帮我付,我当然得想别的办法了,本来想在你朋友那里捞一笔的,结果被你搅黄了,这事说起来其实都是怪你啊,下次知错能改就好,我还会和你在一起的,别担心。」
我还是太低估陈辞强大的心理,以及莫名的自信。
都到这份上了,他还在想一切都是我的错。
二十一世纪还能有这种男人存在,也是相当不易的啊。
真是稀有物种。
不过不同的是,他不值得被保护。
「陈辞,从现在开始我们分手了,你和我再也没有任何关系,你无权售卖我的房子,还有,请你赔偿对我公寓造成的所有损失。」
陈辞一听急了:「买房子的人一会就到了,你说不让我卖?」
「我想我不需要重复第二遍。」